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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健保費欠了2萬2千~被法院執行處通知召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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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引用:
作者
hsims
健保一點都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
很多人從沒用過 卻要每個月按時繳錢
不繳還會被當犯人一樣 要強制扣薪 拘提
我覺得健保應該改成5年一保或10年 不保的這5或10年
生病就自費 要保的就乖乖繳
要讓人民有選擇的權利 而不是毫無變通的盲目強制
保險就是多數人出一點錢給少數需要的人用,
並不是消費行為,怎麼可能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如果要使用者付費,那就取消健保,回復自費的時代吧....
2007-12-12, 12:3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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