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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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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最大的湖
文章: 200
引用:
所以明天的法務執行處...我也不打算去了(我還要開店賺錢還債務...哪能休連假?)

還是建議您一定要去
把您有誠意還及您的困難說出來
(他是要結案,不是要為難您)
曾替同事去辦過一次
記得可分10期繳納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只是個人意見
皮皮的主人
舊 2007-12-10, 10:5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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