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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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n15
你知道嗎,你發言的內容,又打了你嘴巴
菸害防制法有規定沒錯
在大庭廣眾抽菸的人,有多少,so..?
交通規則也有規定,那現在重機路上違規比例高還低,so...?
其他車種違規更多,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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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你的邏輯推演過程跟類比的同位詞整理出來嗎?
不要說我是老師,如果是我同班同學寫這種東西要我教
我會直接把參考書丟給他:"照抄20次你就懂哪裡有問題了"
講比較原則,當然是講現行法規,你說抽菸不符合比例原則沒有禁煙
我當然就舉現在剛三讀通過的菸害防治法說明實際上已經
盡量做到"符合比例原則"了,怎麼說著說著沒頭沒腦跳到大家不守法
跟執法機關執行不力的狀況?
要講重機路權該開放與否,這是法規跟數據上比較的問題,
因為有著
任何規範都會被違反這樣的前提
法規制定者從來都只會考量數據,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
還有法規制定後是否執行上有困難度,
從來都不會去考量會否執行不力,或者是人民守法與否的問題
執法機關執行不力,有其他的法規規範(有沒有效另論)
不要一下子從法規制定跳脫到人民不遵守已經制定好的規則上
這樣的論述已經不叫做跳躍式思考(即是有果無因),
而是毫無邏輯因果關係的強辯....
我哪裡自打嘴巴了?
借用一下最近板上有點風行描述現況的一句話
"
現在流行自婊是嗎?"
明明是個大外行,不要說邏輯推導牛頭不對馬嘴或是論述的格式(哪來的格式

)
連最基本一點點關於法律用語的常識(還不能說是知識)都沒有
卻跑來說人亂用"
條文"(我引了哪一條了你告訴我?

)會貽笑大方
我看了都只能苦笑外掛三條線
嘴砲神....不行就不要吹牛硬凹....
要不要玩下去而已...認真起來對我考試還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