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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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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lobben
事有輕重緩急
就算每天都有人開車出事路權也不會消失
以高標準來對待重機族是無可厚非的
原因如下
一般來說
重機上路和開車上路目的大不同
前者是休閒成分居多 優先權當然比較低

真有趣
又是官員那種重機是休閒居多的論調
我騎車出來能不能有路�**棜n看我是出來玩的還是出來送貨喔
一台重機騎在路上你要怎麼判斷他是出來玩的還是要去工作的
引用:
作者lobben
再者
在高速下(>50km/hr XD)
"人包鐵"和"鐵包人"擦撞 追撞 對撞
前者處於絕對劣勢
最後
汽車族數量>重機族群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犧牲少數人謀求多數人的利益
也沒甚公不公平...台灣就這麼小

那為什麼明明各種機車總數就比汽車多
怎麼犧牲權利的都是機車
舊 2007-11-14, 10:11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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