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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以一個停止機能的碼表作為時速的依據?
看來以後還是用數字型電子碼表....免得死後沒辦法開口被記者栽贓
今天換成是小速克達,只要50就好...保證車子、騎士損毀情況比那台重機還要慘(參閱以往撞上闖紅燈汽車,人在空中翻轉那則新聞)
若今天是汽車時速50撞下去,我看換大迴轉車主送醫院了(車子應該會受撞側翻)
為何會以事故車上機能停止的碼表最為當時時速的參考
這是我感到疑惑的一點...
騎車的要留心,馬路非賽道,有太多危險因素了,平安最重要
開車也要注意,別在奇怪的地方迴轉(轉彎處、雙黃線、分隔島遮蔽處)
唉...搞得我都不想騎車了(現在用路環境)
還是開車比較不會得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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