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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邊 「拔河」勒死恩人
男子陳民昌不滿借他房子住的冬啟昌想收回房子,夥同三名同住友人侵入冬的住處強取財物,以凶殘「拔河」方式勒斃被害人,棄屍荒野。最高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陳民昌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民昌與三名同夥取出紅色塑膠繩纏繞冬啟昌的脖子,兩人一組,一人拉住繩子的一邊,另一人以反向對拉;拉累了,再換手由另外兩人繼續對拉,直到確認冬啟昌死亡才縮手,手段殘酷。
檢察官起訴本案時,求處陳民昌死刑,但法院未採,判決陳無期徒刑確定。
陳民昌原為冬啟昌過去開設室內裝潢公司的員工,冬啟昌有意解散公司前往大陸發展,好心提供台北縣汐止市東勢街的房子,免費給陳及他的三名朋友同住;陳民昌卻擅自收取租金且侵吞,冬非常生氣,要陳搬家,陳即與三名朋友合謀殺人滅口。
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陳民昌和徐信勵等三名朋友(三人均已判刑確定)在冬啟昌的住處,先以繩索綑綁冬的手腳,再以電擊棒毆打,並以拆信刀插他的大腿,搜刮七萬多元,再把他浸到裝滿冷水的浴缸,逼問金融卡與信用卡的密碼。
徐信勵持卡確認密碼無誤回來後,陳民昌夥同徐等人以拔河方式殺人,並盜領冬的存款後,將冬的屍體拋棄在坪林鄉山區,任由屍體腐爛,幾乎無法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