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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有動物
Major Member
 
稀有動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路邊水溝
文章: 250
樓主自己買到貴的
想要快速脫手的話
當然是認賠賣了


PS:記憶體這種東西 越來越便宜是正常的(除非特殊型號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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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舊 2007-08-29, 01:30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稀有動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