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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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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sidewinder
我的認知是要依照棒球規則裡的好球帶定義
這是最終要被遵守的
而你的認知是裁判說了算
但裁判也要依據規則裡的好球帶做判決
就像憲法跟其他如刑法民法都是法律
但是不能跟憲法有所牴觸
我想你一直沒搞清楚

你說的都沒錯呀,我完全同意,
但問題是裁判做了令某些人不能信服的裁決已經是即定事實,
你我都沒有權利要求他改判,
那你到底還有什麼要求呢?
還是你認為該如何解決?

引用:
作者sidewinder
你都說別人在"爭"論
但至少別人有拿出合理的依據
你幾乎都是以"我"為主來發言
就像你以為你在挖鼻孔
但那表情符號是代表挖鼻孔嗎


拿出來的依據到底合不合理這個也是見仁見智,
不見得每個人都認為這個依據是合理的,
也不是拿出依據就代表這個依據等於真相,

知道真相的人永遠只有當事者自己,
當事者肯不肯把真正的真相透露出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算當事者肯透露出來但是外人相不相信那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拿出這些依據也只不過是增加更多更多的爭論而已

這些表情符號並沒有任何的文字解釋或是使用簡介,
那每個人應該都可以自己為這些表情符號下定義,
這本來就是很主觀的事情,

不然你要我使用這些表情符號的時候必須要牽就於"你"的定義嗎?
即然你希望以"你"為主,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你就把右邊這些表情符號一個一個下定義給我知道,
那我就牽就"你"
舊 2007-06-13, 11:11 PM #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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