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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美國職棒季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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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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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
Sasda
提出證據後別人當然有反駁的權利,但因為怕別人反駁而不把證據提出不是很可笑嗎?
...
那我問你,這到底有什麼意義?
吵來吵去你吵贏了又如何呢?
我吵贏了又如何呢?
請問這樣有何意義?
你能否用數據來證明呢?
2007-06-13, 08:01 AM #
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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