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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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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Sasda
提出證據後別人當然有反駁的權利,但因為怕別人反駁而不把證據提出不是很可笑嗎?

...

那我問你,這到底有什麼意義?

吵來吵去你吵贏了又如何呢?
我吵贏了又如何呢?

請問這樣有何意義?

你能否用數據來證明呢?
舊 2007-06-13, 08:01 AM #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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