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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ML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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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9
引用:
作者crasser
你可以依循這位大大的建議去做,然後把MSN等相關證物紀錄齊全,
等待日後如不幸被定罪,要求法官減刑或免刑...

警察如不受理,那保留證物在日後警方找上你時,還可以保護自己...


另外,樓主怎會不是受害人??替人提供資料以進行遊戲只是跟遊戲公司有民事糾紛而已
但是這個資料被人利用以進行詐騙這是很明顯的刑事案件了...
拿捏好這個尺度樓主應該可以避免很多麻煩了

感謝你的建議,我已經準備好相關的資料了,偵九隊的警員也說,從某方面來說我也是個被害人,但是還是有共犯嫌疑的......
另外為什麼對方有我MSN,因為他裝作客人跟我買認證碼阿,不給MSN怎麼交易,至於用手機去雅虎拍賣或是交易,都不太可能,收到簡訊我都會過濾的,只是那個盜刷簡訊看不出來有什麼特殊的才沒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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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紫色自戀的顏色唷~~~~
舊 2007-05-05, 03:50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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