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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mmyyu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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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arks
完全看不出來你又提出什麼高見
還不是在說風涼話而已
現在這樣已經牽涉到法律刑責部分
理應由司法去判斷了
不是由你在這邊當法官做判決


樓主是否有違法,不是您我所能判斷!
況且樓主主動前往警局報案,可見樓主並非逃避問題,反而積極的要讓傷害(對社會的損害)降到最低,此點就挺讓人激賞!

我可不敢自以為法官來對案情做判決,反而樓主去警局報案,警方不受理
閣下居然回文t稱:"樓主已經犯法在先了,抓你的確只是剛好而已" ....
你以為有無違法是你說了算嗎?
台灣警察難道都是白痴...?

引用:
作者marks
樓主已經犯法在先了
抓你的確只是剛好而已
就像一些歐吉桑跟歐巴桑
為了貪小錢幫人運毒進海關
被查到一樣是犯毒品罪一樣
不是什麼事都講不知道就沒事了
警察應該受理案件
然後把你抓走才對
最無辜的不是你
而是那些被盜刷的受害者
舊 2007-05-02, 08:0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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