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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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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是等於說....假如今天某甲賣某乙銀行帳號...但是不知道某乙會拿去詐騙...已經某甲有跟某乙說好 甲不做犯法的事情唷....但是之後警方破獲詐騙集團.........那些賣帳號的也列為共犯.......但是主嫌還在大陸藏龍.....只抓到台灣的黨羽.........
建議樓主 備案巴.........因為遲早找上你 有備案的話 好一點 可以跟檢察官陳訴
不過賠錢了事 少不了的
.....不過我終於知道台灣的詐騙案 永遠層出不窮 跟人頭帳戶永遠收不完 就是因為有人肯賣
因為有錢賺 他們就賣.........不會去思考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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