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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ba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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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25
不好意思不是故意挖出來,是原作者給連結,覺得應該回應一下...

以後這種狀況,不要自己出運費,也不要支付任何費用,直接在評價據實以告,催告他退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讓他跑到你家附近的警局來一趟也就讓他賠夠了!!
傳喚不來? 那接下來就是拘提到案! 敢躲的話就通緝~!

剛開始給他評價的時候,是好好講~ 轉帳手續費自行吸收,他只要出運費跟退費就好
等到了調解庭,就要連出庭的請假工作損失、交通費....一併要求了

到目前為止談判上小弟尚未有過任何損害,除非賣方真的太笨想找死

此外,電話最好錄音,錄音、書信或評價中有任何污辱謾罵,公然污辱100%告得了,如果所述非抽象而是具體的,且具體內容與事實不符,那就是誹謗。如果與事實相符,但是無涉公眾利益者,仍屬誹謗...
舊 2007-03-12, 12:35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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