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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我必須實話實說,雖然贊同給她個教訓,但這官司恐怕打起來不輕鬆,對方有錢人可以請律師慢慢跟你耗,你呢?再說讓記者爆也很難,官司糾紛何其多,除非對方是知名人士,如胡瓜的女兒這樣爆點才大,否則沒有太大的新聞價值才懶的理,考量一下自已的時間和金錢,假如迫於現實得放手也沒有辦法,畢意你也有接下來的人生要走,也不能一直耗在此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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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7-01-17, 07:22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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