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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瀾之子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0
這是當時她在奇摩知識所發表的文章...

∼按此觀看∼

因為生活圈很狹隘的關係,前二年開始藉由網路來認識朋友,我以為這是很正常的交友途徑,身邊也有許多人是這麼做.....
我一直小心翼翼篩選網友,深怕社會新聞的案例發生在自己身上!
大約一年半前,在奇摩認識一名花蓮的網友,對方是本地人,而我正好到花蓮求學,二人剛開始只是在留言板上互相交流訊息,大約交談幾個月後對方和我交換msn,我認為對方是有正當職業學歷的人,言談之中表現也很正常,因此不宜有它
以msn聊天說地了幾個月後,對方約我出來看電影,當時我很信任他,所以也赴約了,他在見過面之後提出和我交往的要求,但是由於我已經有一名相交甚久,論及婚嫁的男友,因而委婉回絕對方,他也很理智的表示還是可以做普通朋友
對方之後便逐步卸除我的心防,在我即將準備結婚前數個月下藥強暴了我,我和深愛我的男友因此告上法庭,沒想到對方是預謀許久的,竟然收集了一同拍的大頭貼,通聯紀錄與一張我寫的情詩便條(未署名是給誰),那都是日積月累下來的,檢察官竟也相信對方和我是男女朋友,我知道自己事發當時延誤報案,早已錯失先機,徵查庭開過二次後,我明白對方不被起訴機率甚大,除心灰意冷外,對方還控告我的男友傷害(他難忍怒氣因而打傷對方)和我誣告罪,這合理嗎?
此時他還在奇摩上散播不實流言,公開與轉寄我的資料,讓其他網友誤以為我劈腿被發現,為求自保誣告他,讓我承受眾多批評
我只希望對方能被繩之以法!
若有熱心法律人士願意助與一臂之力,不勝感激!!

2005-06-18 07:58:54 補充

我在事發之後三天才去驗傷,所以.....

目前人在花蓮

2005-06-21 11:45:21 補充

對方的確是這樣的,檢察官和律師都告訴我不起訴的機會很大,這該如何是好
舊 2007-01-15, 06:09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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