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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eccc
二位吵的真兇

如果在下想寫存證信函 我可以教你

上次有人被我告 賠了32萬元

建議把這個帖子的內容 複製下來 當成證物附件

直接去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領一張狀紙回家寫 (3000元)

看對方要賠和解金 還是上法院 (6個月刑期=30x6x900=16萬元)


感謝你..其實我有跟律師研究過了.超討厭這種人.就是要讓他吃一次虧. 才會學乖.不然只會在那亂咬人.
舊 2006-09-26, 02:49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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