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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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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當一件事情
樓主講的避重就輕
一直到第8頁
才說女方是女友的堂姐

我認為樓主並不夠能力去處理分析這件事情
就像先前講的
這事 一點都不關樓主的事
別去攪和這淌水了

一件事情
可以被你講成這樣
也真不容易
舊 2006-09-12, 06:16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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