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班尼爾_
我瞭解很多人對於我講到的"垃圾"那兩個字感到不滿
針對這點我不想做任何反駁,就說了是我個人的觀點
你可以不喜歡我這種說法,但無法說我的想法是絕對錯誤
原先天天夜夜版權問題我是抱持著懷疑態度,這部份我猜錯了
而我提到的第二首歌任賢齊的"愛傷了"就不同了
CD歌詞本上完全沒註明挪用了"Love Hurts"片段(之前少打了個s)
有聽過那首英文老歌的就知道開頭那句
Love hurts, love scars, love wounds and mars是該曲的精髓
我覺得納悶,為什麼提到翻唱,總是一片撻伐聲浪
然而,現在提到了片段抄襲挪用,卻成了可接受的創意?
好歹翻唱不會有魚目混珠的嫌疑
也許是挪用片段的歌比翻唱的歌來得少
但是日後若一窩蜂蔚為風潮時,不知道是否還能認同這種所謂的創意?
說不定不久後我能聽見開頭唱著Last Christmas I gave you my heart....的另一首中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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