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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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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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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看到有建議說, 小民下放 3A 練新球種, 先不談是否有此必要性, 我們先來討論下放 3A 是否可行?


1. 年資:以三年為分水嶺
2. Option: 當球員在40人名單裡, 但不在25人先發名單中, 基本上球員有三年的 Option years, 隨時可以上上下下小聯盟
3. Out of option:到了第四年(球季), 如果要下放該球員, 必須要通過 「Waiver」的程序, Waiver 的期間是三個工作天
這三天別的球隊可以提出請求來要人, 如果這三天都沒有別的球隊提出請求, 稱之為「Clear Waiver」,原球團可以將他交易、
下放到小聯盟(必須少於大聯盟五年的資歷以下)或是釋出成為 FA (自由球員)... 在此先不提別隊提出請求之後的程序

以小民來說, 目前已經 Out of option, 若要下放小聯盟, 一定要經過 Waiver 的程序, 試想洋基球團有可能這麼白癡嗎?
一旦 Waiver 他, 我想大概其他 29 支球隊通通都會來搶小民去練球, 小民又不是 Small 小先生, Waiver 之後沒人要
才能回到洋基小聯盟去.

基本上 Waiver 是為了保障球員的一種作法, 免得被球團綁著不放 (自己用不到, 丟回小聯盟, 避免成為別隊的戰力)
所以別再提下放小聯盟練球的這種說法了, 除非洋基想放棄小王, 否則是絕對不可能的了
 
舊 2006-08-25, 10:24 A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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