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引文證明當然沒錯,但是,你引的文有證明到你上面說的那句話?!自己笨,不要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笨.......
拉一些無關的文想來呼攏人,掩耳盜鈴還自鳴得意,那才是最大的笑話...........
好,我直接指出你自己框起來的那段話,免的你又死不承認,說我竄改你的屁話......
你說「韓國人可以做到戰後說日語要被當街槍斃」,是吧.........
戰後........請問現在是不是戰後?
韓國人現在說日語,可以做到被當街槍斃??
PCDVD就是有這個好處,自己說過的話,別想賴帳........
另外,在國內論壇,要引用簡體字的話當然可以,但是,你若要貼出來,請翻成正體字,因為,沒有人有必要在一個正體字的論壇,受到簡體字的荼毒,你有貼等於沒貼.......
有關我的問題,你為什麼不敢回答,故意扯東扯西,其實很簡單,因為你又說錯話了,但是你不願承認,所以只好扯一大堆文來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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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轉繁是你自己要轉不轉的問題 , 看不懂又不會又不會轉的問題應該問問你自己 . (要不要把所有英文韓文參考資料翻成中文 ? ) 你的觀點到目前為止沒有半點公開的資料可以當成佐證 , 純粹是你個人觀點 . 稱不上啥言之有物 .
就給看不懂外文 , 不會動手查資料 , 又愛信口開河的你看個事實吧 ! 能力差脾氣又差 , 即使當乞丐討飯都會活活餓死 . 與人論戰到只能伸手開口向辯論對手討資料 ? 還是回去小學多上點作文課會比較有用 .
http://news.eastday.com/epublish/bi...3/hwz613996.htm
[網友觀點]有感於韓國政府的"弛禁" 2002年3月6日 13:50
根據東方網2002年2月17日登載來自“新聞晨報”的消息:隨著日韓世界杯足球賽的臨近,韓國方面表示將暫時解禁,短期內允許電臺和電視臺播放日本歌曲。按照媒體的說法,“由於二戰前日本法西斯給韓國人民留下了太深的創傷,
1945年之後韓國政府嚴禁在國內傳播日本文化。”正因如此,韓國主管文化和旅遊的部門近來所作的表示,即在世界杯賽期間將允許媒體在本國境內播放日本歌曲的消息,纔會成為關注韓、日關繫的記者們重視的新聞。同時,該項報道中還提到這並不意味著韓國政府禁令的消除––在2002年5月31日之前和6月30日之後,日本歌曲還是不得公開亮相於韓國媒體。
看了這則消息,不禁感喟良久,韓國政府在這件事關國體和民族尊嚴的問題上,所持立場之嚴正,所抱的態度之鮮明,是多麼地令人欽佩!盡管成千上萬的韓國青年如該有關報道最後所指出的那樣,由於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渠道來收聽欣賞日本歌曲,現在的韓國青年中,事實上也存在著成千上萬的日本流行音樂的追隨者。可見他們實際上對日本樂曲並不陌生。盡管如此,我以為,由韓國政府方面來明確表示禁放日本歌曲,畢竟是一種政治行為,它表達了韓國國家整體對曾經給自己國家造成極大歷史傷害的日本的譴責和懲罰態度!而且,上行下效,政府的表態,有時具有直接的示範效用。從一些事例來看,韓國民族在對待日本文化的態度上基本上保持著驚人的一致性。比如,在美麗的知名度上絕不比趙薇遜色的著名韓國女明星金喜善在中國廣州演出時,當那個不知出於什麼意圖的中國主持人不合時宜地用日語喊出“再見”時,溫順柔弱的金喜善卻表現出剛烈的民族性格,她一把奪過主持人的話筒,一遍又一遍地要臺下的中國觀眾們學著用韓國話來說“再見”。這番場面,後來被多家媒體轉載報道,有人甚至認為,金喜善用自己的愛國行止,給那個傻乎乎地在紐約披上印有日本軍旗圖案方巾作****的中國女明星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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