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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St. Louis MO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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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ollo_749
而且有時候可以晚上走路去買東西。
有時候?!這算哪門子治安好........我每天晚上都可以走路去買東西........

關於美國人比較不會爭執這點,往反方向來思考.....
可不可能會是美國人大家都知道對方可能有槍,所以已經養成不隨便爭執的習慣呢?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抱歉~不知道這句那麼難懂,可能小弟在這一句沒說清楚
"有時候"是小弟想運動運動所以不開車用走的,或想想一些事情用走得比較可以想時,才會用走得去買東西
並非是像Silent Hill一樣警報響要躲到教堂,沒警報時可以出去趴趴走的"有時候"
如果您了解美國就知道在壞區就算前一分鐘警察剛巡過也不代表下一分鐘都安全。在好區就算在屋外放躺椅門戶大開得睡覺都可以。在台灣人人都能半夜出門買東西(當然有些地方有飆車族),但是在美國要找一個可以讓人晚上放心走路出門的區絕對不會在市區。

而您的想法可能會有,但是一般人買槍都是以把玩/運動為主不隨便攜帶出來,除了在爛到不能爛的區才是拿出自衛或是當生財的工具。而且美國人爭執幹什麼?一點點小問題都直接留個律師名片就好了,沒必要拔槍打打殺殺吧。而且小弟在這七年之內幾乎沒跟老美起什麼爭執,為什麼?因為很多人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而且就算有意見相左也會很理性的討論,不會直接拳腳相向(當然百年前西部墾荒時常見),因為爭執有什麼意義?吵贏吵輸還不如好好坐下來討論要怎麼解決。
舊 2006-08-04, 06:37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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