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aelY
本人在大陸,今日聯係發卡行詢問,對方回答此類情況不能作爲爭議款處理,因爲是雙方都已經確認的交易。不是未經確認的盜用。
不知道VISA組織對於此類涉及詐騙的情況有何規定?是否明確規定能夠作爲爭議款處理?臺灣對此是如何處理的?
多謝知情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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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這邊沒有多好 一樣的處理態度
除非是盜刷才會處理 像消費糾紛是消費者的事
不像歐美的發卡公司大多會處理這種事務 即使是國外的訂購
只要在2個月時間內 都可以提出申請
這我在去年DVDSoon事件時就經歷過
曾有國外網友說理論上VISA應該會處理 也許可以寫信給他們
另外是直接與韓國有關單位反應 -- 對DVDSoon我倒是有向加拿大有關單位投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