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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引用:
作者kkk
看來你不種什叫權責分明
什叫推責任 這分明是司法問題 為何要推給人權團體
人權團體為何這時要出來說話

考試院說 公職考試不準作敝
但抓到作敝的人 考試委跳要出來審判嗎??

誰負責什本來就是分明的 人權團體不是什麼事都要做的


可憐...惡性循環...

還有,我要種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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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4-08, 07:08 AM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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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