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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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s4241
如果是為了冤獄而反對死刑,那真是小題大作了一些,人類社會要運作,不可能永遠的公正,永遠的沒風險,美國有一百多個冤枉判死刑的又如何?美國有快三億人,超過一千萬的罪犯,這麼多年才一百多個很多嗎?每年被罪犯害死的就不只這個數的十倍了! 此外每年車禍死,摔飛機死難道都是罪有應得之人?大部份不就是冤死?為了他們不可挽回的生命,所以人類社會應該禁止人們出門開車搭機?邏輯不通之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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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的例子似乎太寬了, 冤獄是人為的, 是應該可以有機會修正的; 但是車禍、摔飛機是意外, 並非純粹人為, 拿來相比不太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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