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ider
我沒看到你把我發言的部分放進去,即使有放,也是經過你編刪過的版本
我一再提到現行制度,判死者全是罪大惡極之人,有疑慮者則不斷被發回重審
連犯行確定的龍井分屍案都會被發回重審多次,我不覺得台灣司法及判死的法官從沒以人權角度思考
再者,天賦人權,其實是一種人本思想,是以人為主體的一種思考結論
人來下定義的事物,本就給予人一些可以變通的作法
如人民給予政府統治人民權力,給予罪罰犯法者人民的權力
只因為死者已逝,所以只去重視犯人的犯法時,自願放棄的人權,人道從何而來,無處可見
我看到的是你把反廢死刑的人被套的帽子放入,而沒有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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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了一堆,你應該已經可以了解,我發言針對的人並不是你
你討論的內容並不是我發言要講的對象
自然我寫的東西裡面沒有你的部份
所以我也沒有任何一字一句說你的觀點是錯誤的(但並非認同你的觀點)
不過,你如果也是看了很多篇這種文章
應該不難發現我說的那種發言內容的確存在,而且贊同者還不在少數
在有這種發言內容的情形下,廢死刑的支持者很難可以有空間好好的討論
這才是我說不用討論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