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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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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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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rsa
都已經說是在假設了, 你還在吹毛求疵這種支節. 在亂插嘴之前能不能先想想重點是什麼?

因為假設不可能成立,在設任何假設前,先想一下現實可行性
這跟死刑已進入討論要不要廢除的狀態不一樣,我沒亂插嘴,是要你腦袋清楚一點的找範例
而不是隨便想一個明顯違法,醫院和現實制度不可能許可、不可能發生的事來作範例

引用:
作者PTX
可見你也沒有好好的看過每一篇
我整理出來的結論可是把各篇出現的說法做出的總結
自己好好回去翻翻這些說法有沒有在各篇出現過吧
光是在這篇就有前述所有內容了

為反對而反對?
你說的是那些莫名其妙詛咒人權團體與其親友去死的人嗎?

我沒看到你把我發言的部分放進去,即使有放,也是經過你編刪過的版本

我一再提到現行制度,判死者全是罪大惡極之人,有疑慮者則不斷被發回重審
連犯行確定的龍井分屍案都會被發回重審多次,我不覺得台灣司法及判死的法官從沒以人權角度思考
再者,天賦人權,其實是一種人本思想,是以人為主體的一種思考結論
人來下定義的事物,本就給予人一些可以變通的作法
如人民給予政府統治人民權力,給予罪罰犯法者人民的權力
只因為死者已逝,所以只去重視犯人的犯法時,自願放棄的人權,人道從何而來,無處可見

我看到的是你把反廢死刑的人被套的帽子放入,而沒有依他們實際考慮的狀態刪寫
咒人權團體去死是一部分人,但同意者也沒好到那去
硬要把反廢除的人冠上冷血等名詞者,也不在少數
理性討論中,如你這等簡化整篇討論的作法,是不實際
沒有事情是簡單的,如不探討各方面各角度,輕易下結論,對事有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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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4-03, 12:51 P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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