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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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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引用:
作者Ian Yeh
我一直以為,亂世並非要用重典, 而是要以 "禮" 和 "義" 來教化人名. 因為亂世之下, 已經是
無政府, 無法律的狀態, 人民已經忘記 "禮" "義", 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 便需要好好教化人民.

如今, 台灣還有法律, 人民也是有接受一定的教育, 在這些法律的規範下, 大家都遵守法律, 及禮義的規範, 大家安分守己的生活是謂太平; 可是, 在這樣的太平, 有人破壞法律, 危害到安份守法的這些百姓, 我們該怎麼辦? 當然是要對這些破壞的人給予嚴刑峻罰. 所以我認為, 現今
的法律社會, 我們應給予這些危害社會, 破壞的人嚴刑峻罰. 以保護老百姓.


亂世要用教化
太平要用重典


這小弟之前其他討論串就提過了,嚴刑峻罰、司法制度的重整,與強化人民的道德法治教育
,三管齊下。

比起直言死刑,或是盲目人權的朋友,小弟也算是提出較為可行的方法,但還是一堆盲目
人權站友劈了頭就亂轟,反而對直言死刑的站友默默不語,這是在鄉愿還是在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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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4-03, 12:48 PM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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