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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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tratos2005
美國有些州要廢除死刑,是因為司法單位的黑暗與法官誤判總是存在
不是完全站在死刑的殘酷的單一點的考量
因為如此,美國30年來,因誤判而誤殺的無辜者,大概是一百多人
可是台灣的司法公正性跟法官素質,假使是比美國好得多
那我們造成的誤判案例,照理就應該會少得多了
以美國為例,因為死刑的存在,三十年來犧牲的一百多位無辜者的生命
換來死刑帶來的赫阻作用,減少犯罪,增進社會秩序的程度是否等值?
要權量的重點,反而應該是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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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要美國的那種治安,人必需擁槍自重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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