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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yider
為了6%,而要讓94%還有機會回到社會
我還是選擇找尋降低6%的機會

相當認同這句話
這才是正道

不然就把法條改成
前科累累的犯人再犯重大案件才判死刑
冤獄能夠冤他那麼多次嗎?
舊 2006-04-02, 12:23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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