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imon9331
*停權中*
 
simon93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冰封湖底
文章: 11
應該更被尊重的是受害者及其親友家屬的人權吧,

我一直認為,當某人作**犯科,殺人越貨時,他就已經放棄自己的人權了,

竟然還有人要極力維護這種人的人權,

那誰來維護受害者和其親友的人權啊???
 
舊 2006-04-01, 12:32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mon933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