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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aderfis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east5016
喔喔....了解了..那就是要我朋友堅定立場,因為傷害主因是行人造成,
所以不應該是我朋友賠行人或者是雙方互賠,應該是肇事主因來陪對方就對了是嗎?
法官應該也會看證據吧....

是的
若行人肇責遠大於你朋友,當然是由對方賠償,但是你們也要考量自己的過失比例
引用:
作者east5016
精神撫慰金.....不知道怎摸開,頂多開一天的交通費500元*沒有機車的天數吧....還有其他的項目嗎?
(在弄下去我都想要精神撫卹一下了....朋友說要請我吃飯了~)

呵~開的出名目的,就不算精神撫慰金

賠償金大約分成三項
1.該得到的沒得到:例如受傷期間無法工作的薪資...等等
2.不該付出的付出:例如修車費、醫藥費、交通費、救護車費...等等
3.精神撫慰金

雖然我前面說和解時賠償金不必有依據,但是為了讓對方心服,能拿出證明就拿出證明,而且萬一要上法院,這時就得要有相當的證明來求償了

精神撫慰金沒有一定怎麼開,是將非財產上損害以金錢加以賠償
和解的話,有說法是醫藥費的2~5倍,不過也沒個準
法院的話,通常是看雙方的身分地位(職業收入)、被告之過失程度、告訴人受傷之程度...等等

到底要開多少錢呢?你們自己決定吧,因為之前你好像都沒提到,你朋友也受小傷而已,所以我覺得也不用太多,最重要是對方也能接受
 
舊 2006-03-10, 03:51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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