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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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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invaderfish
嗯...既然你們都知道重點在哪裡,說法就請
恕刪...
但是在這之前,還有一件事要先確定,就是由誰賠償給誰
由你之前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們連誰賠償給誰的共識都沒有,這要怎麼談論賠償金的問題?

所以建議,你們先不用理對方開出多少錢。

其實這是有技巧性的,你們連誰賠償給誰的共識都沒有,對方卻先行開出一個高額的賠償金

請注意,如果要求他開薪資證明、醫師證明(樓主一直很在意這個...

喔喔....了解了..那就是要我朋友堅定立場,因為傷害主因是行人造成,
所以不應該是我朋友賠行人或者是雙方互賠,應該是肇事主因來陪對方就對了是嗎?
法官應該也會看證據吧....
精神撫慰金.....不知道怎摸開,頂多開一天的交通費500元*沒有機車的天數吧....還有其他的項目嗎?
(在弄下去我都想要精神撫卹一下了....朋友說要請我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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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10, 10:13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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