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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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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有受傷的那一方絕對佔優勢,舉個例子:
甲跟乙發生事故,結果判定甲要負八成肇事責任,乙要負二成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看起來似乎乙比較有利,可是重點來了
如果甲有受傷,嘿嘿...那就大不同了
甲可以告乙過失傷害,而且會成立!!
為什麼??乙只需負二成肇事責任耶,錯的大都是甲阿,為什麼乙被告過失傷害還會成立?
原因就是,過失傷害,是不管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哪怕只有一成肇事責任,如果對方有受傷,就會成立!
所以,並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大車錯;小車撞行人一定小車錯
只是,大車撞小車,通常小車駕駛會受傷;小車撞行人,通常行人會受傷
而受傷的一方,可以"以刑逼民"(以刑事上的前科紀錄,來逼對方民事和解),所以才會有大車撞小車一定大車錯;小車撞行人一定小車錯這種說法,這樣大家暸了吧
剛剛舉的例子
甲可以不理乙的告訴,甚至對乙提出民事賠償
結果會是:甲獲得乙的賠償金,可是卻有個過失傷害的前科
但是,一般而言,甲為了不有那個前科,會跟乙妥協
結果會是:乙獲得甲的賠償金,雙方放棄民、刑訴訟權益
所以你朋友這件事要注意的是
兩造是否受傷?
如果雙方都有受傷,可以互控過失傷害(雖然不一定是先告先贏,不過的確有先告先贏的判例喔)
如果對方沒受傷,你朋友有受傷,那恭喜(雖然有些諷刺,受傷了還要恭喜...),可告對方過失傷害,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但必須建立在對方有肇事責任的前提上)
如果對方受傷,你朋友沒受傷,那就得看你朋友是否有肇事責任了
把對方當成甲,你朋友當成乙
依照你的描述,當場對方有受傷(小小皮肉傷也算喔),雖然沒去驗傷,但是可以找證人
你朋友送救護車不知道有沒有證明受傷呢?如果沒有...那...就期待無肇事責任吧;如果有,去告對方過失傷害吧,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比較站的住腳
你說去法律諮詢,告對方的話會勝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吧
但對方若提起過失傷害,還得看你朋友的肇則喔
以上是我本身經驗,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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