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st5016
Junior Member
 
east50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perfectg2606
七萬勒!~
告他了啦 順便跟他求償
真的得理不饒人耶
如果在斑馬線上撞了他可能有點問題
因為就算綠燈經過斑馬線或十字路口時還是得減速禮讓一下行人
不過他是跨越分隔島
這樣子是行人的錯比較多吧
自己跑出來討撞還害騎士閃避不及
光這一點就可以告贏了吧


大大您好....想幫然爾大家都是這樣想.....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呢.....??
依照常理大家都惠認為是行人不對,但是跟他協調時市議員出面說
在馬路上大車撞小車,小車撞行人就是不對.....
很瞎.....
我朋友說他被虎的一愣一愣的.....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舊 2006-03-02, 10:05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st501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