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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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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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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CD
我有疑問,傷有這麼重嗎?
兩點:
1.月收入有七萬,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
還要查清楚不是人頭公司,怕的話請對方同時要提出該公司的勞保幾付的証明。
2.有半年不能工作,請對方提出醫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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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曉得,對方是餐廳老闆,只是聽他說他有時候會兼差,現在手腳受傷不能兼差,他在事故發生當天有沒有驗傷或就醫紀錄(現場警察跟他兒子、我朋友這一邊都請他擦個藥之類的,他說不用)
2.他於事故當日都沒有就醫紀錄了,總不能過幾天自己去撞牆然後驗傷賴給我朋友吧....=.=,他如果開的是二月份甚至是三月的單據,我朋友可以否認是他的緣故導致他受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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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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