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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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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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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ger555
依照現場圖來看:
1.行人明顯違規,需負百分百責任。(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而不行走及違規闖紅燈)。
2.違規停車。
3.你朋友可出據提出求償。(不是先告先贏,法官也有判斷能力的)。
4.請你朋友注意警方做筆錄時有無問到當時車速,若回答超過40KM則需負部分責任。
5.你的朋友要求償的話,除了私下談之外。可能要用公權力來解決了。
以上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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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察拍照時有說要開單子給他了.
3.那車子需要先修理嗎?目前車子都不敢動.
4.因為我朋友是在急診室觀察時警察問他的(他有撞到頭,所以當時是有點暈的情形回答的),警察的筆錄上寫疑似超速50-60KM/hr.
5.私下談對方都請市議員出面了,市議員無視於當時的情形,也說是車子撞行人,車子不對....
真的是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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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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