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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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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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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st5016


從這張圖看來,我認為你朋友要賠償的機率相當大,理由如下:
1.事故點前有一行人穿越道. 依規定,道路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須減速慢行.
如果對方(行人)受傷明顯嚴重,法官常會認定道路駕駛人當時並沒有減速慢行.當然也會參
考事故現場的鑒定.
2.圖上行人在安全島上所站立的位置前應無遮蔽物擋住該行人,顯然路道駕駛人應能明確看到
該行人,那個行人站在那安全島上顯然是意圖想違規穿越該馬路,這是行經該道路的駕駛理應注意的,也就是說你朋友"應注意,而未注意",結果卻撞了他.
雖然對方違規而導致這起事故,但這只能讓你朋友"減責", 但不能"免責",除非你朋友無任何
過失才無須負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甚至於可以要求該行人賠償.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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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du
舊 2006-02-26, 02:13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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