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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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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Lee
所以道義賠償這件事真的很怪
明明撞人的也是受害者
但是有受傷的講話都比較大聲
不過台灣這種地方
就算有勇氣的法官判你不需負責
自己也要自求多福

上次那個花蓮的私刑事件
那個女性駕駛 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只因他有背景
還不是找人把對方活活打死

唉~台灣的法律 真的是 情>理>法
沒辦法就事論事


民法188 第二項 可以稍微解釋道義責任
舊 2006-02-17, 02:4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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