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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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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593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專利公報檢索系統
http://www.patent.org.tw/
專利種類:發明
公告編號: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94年09月21日
專利證號:240169
國際專利分類/IPC:G06F13/12
專利名稱: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
申請案號:093103998
申請日期:中華民國 93年02月18日
發明/創作人:林勇達 LIN, YUNG DA 戴明火 DAI, MING HOU
發明/創作人地址:臺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35號 臺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35號
申請人:圓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ERMEDIA TECHNOLOGIES, INC.
申請人地址:臺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35號
代理人:林素華
代理人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10號22樓之2
優先權國家無國家)
優先權日期無日期)
優先權案號無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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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包括:
一影音解碼器,用以接收相對應之一類比影像信號及一類比聲音信號,並據以輸出相對應之一第一數位影像信號及一第一數位聲音信號;以及
一橋接器,用以接收該第一數位影像信號及該第一數位聲音信號,並分別輸出符合一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第二數位影像信號及一第二數位聲音信號,以經由對應該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匯流排介面輸出至一電腦;
其中,該匯流排介面包括PCMCIA或CardBus或Express Card匯流排介面。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電腦係將所接收之該第二數位影像信號及該第二數位聲音信號編碼成一第三數位影音信號。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第三數位影音信號為一Mpeg2影音信號。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影音解碼器係將所接收之該類比聲音信號解碼為至少一類比右聲音信號及一類比左聲音信號,且該影音解碼器係將所解碼之該類比右聲音信號及該類比左聲音信號轉換為一數位左右聲音信號並輸出至該橋接器。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更包括:
一解調器,用以接收一類比電視影音信號,並於被解調時據以輸出該類比影像信號及該類比聲音信號至該影音解碼器。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類比影像信號為一類比S影像信號,且該類比聲音信號至少包含對應於該類比S影像信號之一類比右聲音信號及一類比左聲音信號。
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類比影像信號為一類比V影像信號,且該類比聲音信號至少包含對應於該類比V影像信號之一類比右聲音信號及一類比左聲音信號。
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橋接器更包括可接收來自不同於該影音解碼器之一數位信號來源之一第四數位影音信號,並將該第四數位影音信號轉換成符合該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第五數位影音信號,以經由該匯流排介面輸出至該電腦。
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第四數位影音信號包括一傳輸流(transport stream,TS)影音信號、一Mpeg2影音信號或其他任何型式之數位影音信號。
10.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橋接器更包括可接收來自不同於該影音解碼器之一數位信號來源之一第一數位廣播信號,並將該第一數位廣播信號轉換成符合該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第二數位廣播信號,以經由該匯流排介面輸出至該電腦。
11.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影音解碼器更包括接收一類比廣播信號,並據以輸出一數位廣播信號至該橋接器。
1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更包括:
一解調器,用以接收一類比調頻廣播信號,並於被解調時據以輸出該類比廣播信號。
1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電腦為一桌上型電腦或一筆記型電腦。
1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類比聲音信號包括一類比左聲音信號與一類比右聲音信號。
15.一種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包括一橋接器,該橋接器用以接收一第一數位影音信號,並將該第一數位影音信號轉換成符合一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第二數位影音信號,以經由對應該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匯流排介面輸出至一電腦,其中該匯流排介面包括PCMCIA或CardBus或Express Card匯流排介面。
1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第一數位影音信號包括一傳輸流影音信號、一Mpeg2影音信號或其他任何型式之數位影音信號。
1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電腦為一桌上型電腦或一筆記型電腦。
18.一種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包括一橋接器,該橋接器用以接收一第一數位廣播信號,並將該第一數位廣播信號轉換成符合一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第二數位廣播信號,以經由對應該匯流排介面規格之一匯流排介面輸出至一電腦,其中該匯流排介面包括PCMCIA或CardBus或Express Card匯流排介面。
1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8項所述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其中該電腦為一桌上型電腦或一筆記型電腦。
圖式簡單說明:
http://www.patent.org.tw/img/32/27s...93103998-01.pdf
第1圖繪示乃傳統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的電路方塊圖。
第2圖繪示乃依照本發明一實施例之影音信號傳接處理裝置的電路方塊圖。
舊 2006-01-02, 08:4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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