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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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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炎之虛空
呵~不用客氣
惟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廿九條第三款之規定「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

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

這句話應該是說錄自己的通訊,而非出於不法目的,不用對方的同意吧
 
舊 2006-01-02, 05:01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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