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聽JAY的歌,也喜歡聽LP的歌,偶爾也會陪老爸坐在他的視聽室聽聽幾位古典大師所留下的名曲。
這些我通通都喜歡,那麼對我來說音樂的意義已經成立了。
音樂本來就是要讓人喜歡的,讓人心情變好的。
所謂的音樂不是只有這樣嗎?為什麼要去區分誰有多高深誰有多粗淺?
兒歌也有他的市場阿

一位身為博士的人把他高深的學術理論傳達給藍領階級工人應該行不通吧。
我爸曾說過:『你把啥x.y.z的跟我講一萬遍也沒用,但是我就是知道這個工程該怎麼作。』
如大大們所提,流行音樂只是較粗淺的音樂,但我認為他存在的意義成立了。
因為有人喜歡,倒是有幾位大大有提到的音樂達人的cd,越後面我是越來越聽不懂了@@
大概我比較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