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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normal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暴走
我有跟車 但不敢離太近 她們車在街頭 我機車就在街尾等
她或許下來時就看到我了 所以很快的我就失去她們車子的蹤影 沒跟到
這不是她們第一次單獨出遊了
有朋友說因為她開口是說暫時分開一陣子 沒有分的清楚 所以算劈腿
我替她找藉口回朋友 我說:或許她想她講了就算 所以不算劈 我甚至做小的也可以
我真的好愛她 因為我的心好痛 痛了50天 我也不是閒著沒改善自己
我戒菸 跑步運動鍛鍊身體 修身養性改變自己 但在還不及有明顯成果時
她的心...
是我不夠好 他一定很愛妳...
對方來歷? 只認得出來是公司男同事
還有辦法解? 我看現階段都死了...還有未來嗎?我不敢想
我選擇很少做的選擇吧-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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