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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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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夢鄉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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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wight1116
原文恕刪
請問這樣樣講的意思是店家對於偷竊行為是於法無據要求賠償XX倍嗎

我聽說店家無法要求賠償xx倍 但是你要被扭送警局可以用原價xx被把東西壓下來 而不用鈕送警局 如果你沒錢 就只能去警局 被他灌了個竊盜罪
舊 2005-08-24, 12:41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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