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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樂福購物要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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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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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台北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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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en104
下面是我同學說的(他待過跟法律有關的事務所)...
其實商場的人沒有權力來搜查顧客的物品,所以連發票也不用主動給他看,
如果對方執意搜查,可請警察來代勞,若搜無證物可當場告對方妨礙自由,破壞名譽...
這招要學起來!
今天逼不得已去買,滿更的!
還是台中的好鄰居便宜
2005-08-23, 12:04 PM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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