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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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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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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ro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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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只有去他公司想想辦法看看可否要到他的資料
不然我只好當交學費了

前面我已提到了....警方當然不受理....
對方公司是不可以將員工資料洩露的,否則將違反個人資料保密法,除非您提出民事告訴,法院受理後要求對方公司提供資料.....不過要法院受理的難度很高,因為您少了很多東西,加上發生地又不在台灣,如果是美國日本等國外,也許還有機會玩跨國官司(花百萬來求償一萬?),偏偏事發在有政治上的司法爭議的對岸.....連這個都沒得玩....

再者,即使您順利找到他的家人,您可以思考一下,他在對岸流浪,何因?在台家人為什麼沒有"救"他回來?如是不肯的話,那為什麼要理會您....如果是因為沒能力"救"他回來,那又如何有能力處理他闖的禍....99.9%是不認帳的,因為您根本連個證據也沒有,光口頭去要債,人家還當您是騙子,變成他們可以報警把您抓起來.....
舊 2005-08-07, 03:5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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