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lover0480
別想台灣華納的影集會降到一千元以下∼再等個一百年吧
(其實全台灣任何廠商的影集都不可能降到一千元以下,因為一千元是基本價,不能再低了,我想,大概台灣片商都認為台灣人都和他們一樣是有錢人吧  )
看看台灣華納對台灣人賣的〔美國天使〕有多貴就知道,是香港的二倍(港:6~700;台:1090~1200),但...內容完全一模一樣,台灣的還貼上大大的18禁貼紙
想要台灣華納或其它廠商的影集降價到一千元以下∼等到死都不可能∼
這點就可看得出來各國的片商有沒有格,是否會為本國消費者著想,答案是:台灣的片商滿身的銅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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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美國天使可以讓你這麼討厭一家公司~華納真的該檢討了~
影集降到1000以下死都不可能
失蹤現場;刺鳥;奇幻嘉年華;朱門恩怨~~等
原建議售價6折~
~~哈哈哈~是誰到死都不可能?
如果是你的話~那你的死期會是在九月份喔~
另外在給你報料一下~港版都全繁體中文是台灣做的~不是香港
價格的問題~不是三言二語說的清楚的~
發行商;版權商;消費者;經銷商;都是決定價格的因素之一
不要以偏概全的觀念來做批評.
貼
18禁的貼紙這種問題~請去問林佳龍先生
那是他在新聞局的任內所幹的好事之一~全唱片行和量販店的人都知道
為什麼你們就是要怪發片商.
能貼小一點發片商不會貼小一點嗎?
這是新聞局的規定請你老看清楚:
第十一條 錄影節目帶分下列四級:
一、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
二、輔導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需父母、師長輔導觀賞。
三、保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
四、普遍級:一般人皆可觀賞。
第十二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列為限制級:
一、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四、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尚不致引起
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第十三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列為輔導級:
一、涉及性之問題、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形現象,對於兒
童心理有不良影響者。
二、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引喻者。
第十四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涉及爭議性之問題,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者,列為保護級。
第十五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適合一般人觀賞者,列為普遍級。
第十六條 無渲染色情之****鏡頭,得視劇情需要列入限制級、輔導級、保護級或普遍級。
第十七條 錄影節目帶中預告樣片之級別應與其正片之級別一致。
第十八條 限制級錄影節目帶應於
錄影帶(片)、封面(底)上明顯標示「本片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字樣。封面(底)之圖片及文字不得有限制級情形出現。
前項封面(底)標示不得小於五分之一之版面。
第十九條 租售限制級錄影節目帶者,應設置專區、專櫃陳列限制級錄影節目帶。
前項專區、專櫃應明顯標示「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租買」字樣
轉貼於: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8470&ctNode=1899
最後給你一個忠告~話不要說的太死~
我相信你沒有惡意.
但散佈在網路上的言論對一些公司來說畢竟不夠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