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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沒錯,原作者對benq的要求是比較站不住腳,畢竟那些條款是早寫明了,買東西自己要做功課比較不會吃虧. 不過,我也沒有要幫誰說話的意思,只是想一想,我們這些消費者也真可憐,當冤大頭還只能認了,廠商們為了自身的利益,聯合起來訂定了一些不合理的條款,我們卻只能乖乖地接受.
老實說,大家多半都買過LCD的產品,我自己最近買過一台17"螢幕和一台notebook,如果將心比心,應該沒有人萬一不幸買到了有亮點或暗點的LCD,心理卻還能非常坦然地接受了,而且使用時面對那些瑕疵,還能不在意的. 我覺得LCD用在PC上,螢幕的點有瑕疵是影響很大的,但如果是像LCD電視,就還可以接受,因為遠看看不出來.以現在LCD面板的良率都還蠻高的,就算不保固一年,至少在出貨時,如果能確保沒有瑕疵,應該不會使成本大幅提高,對消費者來說也比較公平合理,否則花同樣的錢,買到了瑕疵品卻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其實我一直覺得那些關於LCD亮點的規定不太合理,瑕疵就是瑕疵,不能任由廠商說了算,而且還說,國際上大家都是這樣規定,好像我們就得乖乖接受.這就好比,銀行自行訂了高達30%以上的循環利息,然後說我沒要你一定要用我們的信用卡,你不接受可以不要用.
老實說,如果今天所有LCD的成本變的比較高,因此價格比較高,但能讓所有消費者至少在起始點(剛買的時候)是公平的,不必擔心自己是不是會比較倒楣,就我個人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在市場的競爭下,所有廠商也能夠比較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產品,這也是好事吧. 從來只有聽說過因為良率不高,所以東西比較貴,卻沒有說因為這樣,所以你可能買到瑕疵品卻還不能換的,大概就只有LCD是這樣了,否則如果Intel的CPU賣得便宜些,但你買到容易當機的,卻不能換,那是什麼感覺?
有些銀行定的一些不合理條約,即使客戶簽了,在法律上仍然判定銀行敗訴,我都在想,不知道能不能叫那些法官們解釋一下他們那個條款是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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