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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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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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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7
既然在法這邊不成立。

還是勸勸在怕被人引文當作把柄時,在發文前,多先注意吧。

否則會發生自己講的話自己又不承認....很難看!
 
舊 2005-06-02, 05:42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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