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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作者Rikku
你看文不認真喔...

我就說要循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利的話,我會逕自去做
那不關這個網站的事,也不會到這邊來申訴

扯著作權法也不是我,你自己翻回去看前面是誰引用著作權法意圖開脫的

我要的是站方的政策,希望自己往後的PO文不要被任意剪到其他討論串
這是任何上網討論的人都會希望得到的基礎尊重.
如果站方有其他的因素,無法明言維護
那麼大家就知道以後自己PO文必須加註禁止跨討論串轉載的宣示.

我也給你個建議,如果這個網站不是你開的,應該要尊重站方的權利
不要隨便替別人說明管理政策.

我跟你說到著作權是因為你提到著作權。
你又說我看文不認真,那麼你的第一篇講一堆轉貼未註明,也未知會你等等惡意侵權的行為
,這又是指侵什麼權你說吧~

你有權發問我就有權回答。誰可以規定我進來說話就是站長,否則就是代站長說明管理政策?
你嗎?那又是什麼新的權?
你趕快去走法律途徑吧..........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05-05-22, 03:27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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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