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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道
*停權中*
 
一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貓神官
在無罪認定原則之下,在自由原則之下,沒有禁止的事就可以去做!


就讓他PM站長比較快吧.如果還是沒有回應的話.那他就會摸摸鼻子乖乖走掉
乾脆樓主以後就在你簽名檔加上"所有本人文章未經過本人許可不準轉載"
     
      
舊 2005-05-07, 05:4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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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道離線中